第(2/3)页 “哦豁!有生意?那还等中午干嘛,我现在就过来...” “别,你现在来没用。我上午准备去趟律所,先看看法律上面的风险是否和我预估的一样低,中午吧!” “行,那我现在起床,中午就去俱乐部集合吧!要叫古河他们吗?” “一块吧,吃独食可不好...” ... ... 法律风险方面的问题,卡特很快就在律所找到了答桉。 如果仅看《风俗防止法》,那么完全可以规避掉法律风险。倒是需要注意一些在某些地方会有重合度的法律风险,比如对服务人员的从业年龄,必须成年! 当然,这里说得成年,是指20岁! 在成年的法定年纪还未下调到18岁时,虽然年满18周岁的日本人已经可以参与工作,或者做很多事情,那两年的窗口期内,他们依然享受到《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这也就要求... 哪怕卡特这边可以接待18岁的客户,风俗店也可以签约年满18岁的风俗娘。可一旦出现什么问题,按照日本《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在未经监护人陪同下签约的合同,未成年人享有无责解约权,甚至有权追朔签约方的责任! “这一点主要存在那些拍片的地方,只要不拍片,并将影片商用,一般而言问题不大。但我们的建议是,最好一律签约年满20岁的人!那样,无论做什么,都是合法!” 而除了这一点外,卡特还得到了一个令自己哭笑不得的提醒: 日本风防法禁止的插入,准确来说,指的是生殖功能器官插入行为。而某个...后门器官,这玩意可不算生殖功能器官啊! 换句话讲,后门随便入! 哪怕是警察破门而入,你都可以边动,边和警察们打个招呼: “哟?来了老弟,来,看看咱碰的是哪里?” 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也难怪日本风俗业呈现出一片“万物竞发,勃勃生机”的画面了... ...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