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没有嫖...游客和风俗女?!” 卡特在惊讶之余,还没有领会到店长话语里的意思。而这也不能怪卡特,毕竟,这法律里的处罚对象包括了提供场所方... 自己设想中的主题酒店生意和风俗店合作,还能干嘛?无非是把客人介绍过来,在这里进行那啥嘛... 如果被抓,并被日本司法定性为卖春行为。那么,自己这绝对算是场所提供方... 这可不叫规避风险,而是转移风险! 风俗店的风险被转嫁给了自己而已! 这么明显的东西,卡特不认为这个店长看不出来。而这,明显也不是什么很合适的合作,只要脑子没坏,他不会觉得这个合作很好。 那么,除了这一点外,比较容易引起卡特注意的就是... 这法律处罚对象里,居然不包括参与行为的双方,而是只管中间环节的负责人... “没错!在日本的法律里,游客和风俗娘都属于弱势群体也是受害者群体。所以,法律处罚,不惩罚他们...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场所...” “酒店存在的意义,本就是为客人提供一个住宿休息的空间。酒店方又没有权利去查客人入住的目的,情侣开房不可以吗?!” “等等,我好像有点明悟了。你是想说,我这里不提供风俗娘,所以,我算不上组织卖春,而酒店本身也无权审查客人的真实情况。他们是不是情侣,我们没有办法查证,也无权查证...” 】 “没错!他们去开房时,哪怕在入住原因上直接写,我就是来那啥的,和酒店方也没关系。人家情侣开个房打个炮,哪条法律禁止了?!” “一旦查到,哪怕真碰到那些脑子不灵光的客人,暴露了自己与风俗娘之间的交易行为。这也牵扯不到酒店身上...” “那你们呢?你们可是组织方,他们彼此之间认识,可是通过你们...” “没错,是通过我们。但,你忘了,《风俗防止法》只是禁止插入行为,为满足好奇为异性提供的有身体接触的服务是可以的。我们组织的是这个呀!谁知道他们居然越界...又不是在我们的店内,我们也没法阻止啊...” /91/91327/32171797.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