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时过境迁-《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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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精只是借口,其实我们都没醉,却又郁郁伶仃大醉的表现自己。

    有了酒精的慰藉,在我们心里压抑的情绪,克制的爱,仿若被开闸的洪流,滔滔不绝的宣泄。

    我有我的无奈,她有她的委屈,两个人明明相爱,却被迫身隔两地。

    再重逢时,那些想要倾诉的言语,却化为颗颗泪珠,嘴角的笑,是欢喜,是悲伤,是懊悔....

    我很庆幸,也很幸运,在几经生死,离别的波折中,我们坚持下来了,可能我们无法回到从前,但爱意从未消减。

    只不过,我们对于爱情,都有了更深的见解,对于彼此,也有了另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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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晚,喜怒哀乐像是哨兵一般,轮流替换过我们的表情。

    “好啦,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闫妮妮看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露出一抹令人流连忘返的笑容,她用纸巾擦了擦眼角,不舍的说道。

    四个小时是那么的短暂,短暂到眨眼即逝,我似乎还没有好好的看上她几眼,她便要离开。

    “好,路上注意安全,到家给我发条短信。”我起身相送。

    我很想挽留她,可我知道,闫丹丹在留意她,如果她夜不归家,会引人注意。

    “嗯,你早点休息。”

    闫妮妮的脚步停在门口,转过身,含情脉脉的与我对视着,又轻轻的亲了我一下,这才拉开房门。

    “对了,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房门刚开,闫妮妮紧接着又停下了动作,拉开包包的拉链,从中拿出一个透明的密封袋。

    看似密封袋中空无一物,可仔细看去,里面是一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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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祝英哲的头发。

    闫妮妮就住在别墅,和闫丹丹一家都住在一起,想要找一根祝英哲的头发,远比我轻松,也更方便。

    “谢谢。”

    微微一笑,我从闫妮妮的手中接过那个密封袋。

    闫妮妮很懂事,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我要这根头发的目的。

    不过,以她的聪明才智也能想出一个大概来。

    我是混江湖的,又不是学巫术的,要一根头发自然不可能是为了诅咒人。

    剩下的,也就有一种可能,做dna坚定。

    闫妮妮离开了,我却无眠入睡。

    我回来的消息,只告诉了闫妮妮和胖子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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