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第(1/3)页
正是麦收时节,乡下麦浪金黄,社员们正忙着收麦子。
不过现在五柳镇有农用机械,按照麦子成熟的先后顺序收割,一大片地也只需要十个人,其他人照常在草药厂工作。
而现在医院的大夫们自然也不需要再去干活儿,只需要在医院里学习、工作即可。
那哥俩转眼去首都两个月了。
这日晌午邮递员给林菀送来两个包裹和书信,正是那哥俩托人捎来的。
林菀用小车推着包裹去找陆大嫂和二嫂,一起回家做饭、拆包裹。
陆一等孩子们也跑回来围观,林菀就把包裹打开,拿了里面的糖果给他们吃,她则和嫂子们看信。
一封信,很厚,是哥俩合写的。陆明光写学习以及顾老爷子帮忙的部分,陆明良负责写吃和玩的部分。
陆明光信上说他已经在首都大学读书,同时也在中科院、首都大学和首都无线电厂合办的电子计算机研究室里跟着实习。陆明良因为不知道读什么专业,觉得电子计算机也挺好,他也跟着读,这样就可以和弟弟一起上课,但是不去实验室。
“除了计算机,我们还学习了外语课程,我学的是英语和德语,哥哥学的是英语。我们一起上课,认识了很多同学和老师,下课以后我们的生活非常丰富。有时候我们去实验室,有时候和同学们骑自行去公园、看电影、看话剧、参观工厂等等。对了,哥哥还认识了友谊饭店的大厨,跟着学了不少菜,大厨说请他周末去当厨师,可以免费请我们和同学吃饭呢。”
“哥哥在学校里经常借食堂给同学们开小灶,大家可喜欢我们呢,非常照顾我们。当地同学们都邀请我们去他们家做客,非常友好而热情。”
“你们都不用挂念我们,我们好得很呢,会好好学习的,到时候一定会设计出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微机出来!”
“俊俊,我和哥哥给你买的书,你可一定要看啊?等你大一点就出来读书吧,我们等你!”
哥俩没忘记问候一家人,每个人都关心到。
等陆学医把信给大家读完,交给林菀,林菀则交给陆一。
“俊俊,你负责保管哥哥信,然后你们几个上学的,都要写回信,不拘字数多少,总归要写,谁也不能偷懒。”林菀特意看了陆一一眼。
陆一往炕上一倒,躺下,扭头就看到了那一大摞书,他生无可恋地叹了口气。
哥哥怎么一去大城市就变得不可爱了呢?
说笑一阵子陆学医带着弟弟妹妹们回家做饭,林菀妯娌三个继续闲聊。
现在林菀和陆正霆工作忙,林菀家几乎不做饭,都是在大嫂二嫂家吃。
回想着信里说的,陆大嫂一时间还消化不掉,什么大饭店、电影院、剧院、话剧歌剧、外语之类的,她听都听不明白呢。
让明良跟着去读书,真是太明智了。
当初林菀跟她商量让陆明良陪明光读书,她想都不想就同意。虽然陆大哥、豆花几个说闲话讥讽明良就是明光的陪读,让他去当跟班的。可陆大嫂不那样想,林菀和陆正霆对明良什么样,他自己比谁都清楚,他对三叔和三婶只有敬爱没有一句怨言。而且林菀和陆正霆对明良和明光向来一视同仁,不管哪方面。
如果说明光是养子,陆一可是亲儿子吧?林菀对他和哥哥们也没什么不同,有不同也只是她笑话陆一多一点,总打趣他懒不爱动弹。
陆大嫂觉得林菀对儿子比自己付出更多,儿子跟着明光也会更加有出息,自然同意他去的,现在证明的确是这样的。
大城市里去过的,等回来就和从前大不一样的。
这就是林菀说的,孩子们会比父辈有更好的前途吧。
“这俩孩子真是有出息。”陆二嫂夸个不住,“明光小小年纪那么聪明,明良肯定可以当个大厨,真是了不起。”
陆大嫂:“都是弟妹教得好。”
林菀笑道:“孩子们都聪明,只要懂事肯学,谁都不差。等学医在家实习两年,就可以去读大学。”
77年恢复高考,陆学医自然要考的,以她的成绩,林菀觉得好好复习一下,再让明光指点指点,考个本科不成问题的。
这时候只要是本科都是非常棒的大学,专科的含金量都不低呢。
而陆念书和陆明瑞虽然读书成绩没有他们那么突出,但是他们有别的兴趣,喜欢剪裁缝纫、喜欢做手工,这本身就是很大的优势。
以后考不上本科,考个专科或者技术中专,也是很棒的。
这时候中专也是很了不起的。
毕竟很多村里,一个村都没有一个本科,好些年出个专科或者中专呢。
陆大嫂也连连点头,对陆二嫂道:“肯定的。”
陆二嫂:“我不愁这个,不去读大学在咱们医院也非常好。县医院的小周大夫不也是大学校出来的?现在也在县医院当大夫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