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志向-《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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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三四岁的时候还懒得开口说话呢,除了爹娘哥哥、吃饭睡觉,其他的话能不说就不说,生怕累着他高贵的小嘴巴。

    他们收拾一下就去大嫂二嫂家吃包子。

    医院扩建,去年新盖的一片二层砖瓦矮楼。

    林菀和陆正霆分到一座独栋小院,带着前后院子,很是宽敞。其他职工两家一栋,只有前院没有后院。陆大嫂和二嫂分了一栋,两家住在一个院里,关系一直很和睦。

    不过陆大哥没搬出来,他还和陆老头、陆老太住一起。因为陆老太手脚有点不那么利索了,需要人照顾。陆老头年纪大了且不会做饭,陆心莲又得陆正琦帮助去大石桥公社混了个文书的工作,整天骄傲得不乐意回家。

    兄弟妯娌们商量了一下,就让陆大哥照顾俩老人,二房、三房、四房凑钱和粮食给他们。

    陆大嫂乐不得,因为她发现他和陆老太的一些习惯动作越来越像,有时候冷不丁看一眼因为太像而让她厌烦得很。

    这样安排皆大欢喜。

    隔着墙就闻到香喷喷的包子味儿呢,拿在手里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足有碗口那么大。

    林菀直夸做得香,“里面还有海米呢,更鲜了。”

    陆二嫂收拾了一盆端出来,陆大嫂端着一碗五香蒜泥,“蘸着吃啊,都使劲吃,管够呢。”

    陆明光:“大娘二大娘,你们手艺又进步了呢,都赶上我哥哥调的馅儿了。”

    赶上陆明良做饭,这是陆明光对她们的至高夸奖。

    林菀看到陆一举着一个大包子,一直没下嘴,“俊俊,你研究什么呢?这是包子,不是你脑子里的小宇宙,不用对着它发散了啊。”

    陆一叹了口气,这包子可真大,都和自己的脸一样大了,啃起来相当麻烦啊。

    哎,大娘二大娘变懒了,包这么大的包子,可以少包好些个呢。

    陆明瑞看见,拿过去一把给掰成两半,“俊俊,你不好咬,掰开我和你一起吃,等会儿咱们再一起吃。”

    他给了陆一一半馅儿大的,而且断口朝上,没有流出油来,很符合陆一的心思。

    “谢谢。”陆一接过去,吃得斯斯文文的。

    陆明光则问陆明瑞和陆念书(欠儿)读书的事儿。

    “小哥,你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啊。”陆明瑞把脸埋在大包子里,啃得一脸油。

    他和小堂姐念书都普普通通,不好不坏,他还在读小学,陆念书读初中,打算读完都到镇药厂工作。

    陆念书笑道:“我打算读完初中拉倒了,实在是太费劲。哈哈。”

    想象是美好的,做起来就是很辛苦的。小时候能读书的时候,学医姐姐一腔热情,她也跟着凑热闹,想要读书学习。可真正读了以后,她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读书其实还是很难的。

    她觉得读书比下地、做饭、绣花、裁剪缝纫等等都难一万倍。

    她甚至怀疑明光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当然也可能她的脑袋是猪的脑袋,反正他俩不像一个品种的。看他学习简直跟喝水吃饭一样容易,哪怕高中的书,也看看就会了!

    学习不是要呕心沥血,头悬梁锥刺股才能学好的吗?怎么在明光那里就那么容易!

    就算明良和学医姐姐,也比她厉害多了。

    陆明良虽然没有明光那么出色,但是年轻轻也读高中去,学医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在医院实习了。

    而只有陆明瑞弟弟,给她不少安慰,他们才是一类人。

    弟弟和她一样,爱踢毽子、翻花绳、跳绳,甚至会缝沙包、剪裁衣服、做衣服、绣花、织毛衣!

    陆明瑞因为从小由俩姐姐带着,和女孩子玩习惯了,所以从小玩的都是女孩子的游戏,踢毽子翻花绳跳绳,他比女孩子玩得都溜呢。

    陆明瑞也深表赞同,“我也觉得初中读完就够用的,没必要读高中。”

    读完初中常用的字都认识,复杂的他也用不上。

    他现在喜欢做衣服!

    “我们研究了好看的新款式,以后你们的衣服都归我和姐姐做。”

    前两年林菀奖了一台缝纫机,拿回来以后她也没时间做衣服,一直闲置在那里。陆念书和陆明瑞姐弟俩看了以后,捣鼓捣鼓,然后就迷恋上了。反正就是小小孩子,还没有缝纫机高呢,就站在那里踩缝纫机,看得林菀直笑。

    林菀觉得他们太好玩了,就直接做主把缝纫机搬到陆大嫂家,送给他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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