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培训班-《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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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们都想回城,可他们想要的是名正言顺地回去,有合法手续,而不是偷摸当逃兵,也不是被遣送回去。
俞国建立刻喊道:“你们不能遣返我们,我们是被派下乡插队的,你们没有权力赶我们走!”
会计道:“我们没权力赶你们走,但是你们来这里不好好劳动,整天挑拨知青和社员关系,还偷鸡摸狗,我们要不起你们。”
其他知青立刻指责邵毅翰几个,让他们赶紧认错,保证以后不敢了。
要是被遣返回去,他们也不能留在城里,还得去别地下乡,而且档案上会被记大过,到时候其他大队也不愿意接收,就算接收也会把他们当坏分子看待的。
“赶紧道歉,给大娘赔了母鸡!”
“是啊,现在书记和大队长没来,就当小事。”
有个同伙儿迫于压力把昨晚他们去外面小屋子里烧鸡的事情给招了,他实在是怕被送回去,到时候连累家里人抬不起头来。
邵毅翰四个也没办法,即便万般不情愿也得跟陆大嫲嫲道歉。
“我们赔你钱。”他还有些不服气。
“谁稀罕你的钱?你有钱能买着鸡?”陆大嫲嫲这样的老好人都动了气,这会儿买鸡一斤几毛钱,一只鸡可能不到两块钱。可养着鸡每天都下蛋,要了两块钱能用多久?除非是不下蛋的多年老母鸡,否则谁舍得卖掉?
最后会计协商,让几个知青凑了两块二毛钱给陆大嫲嫲,她也可以再养一只。
邵毅翰几个不情愿地凑了钱。
陆大嫲嫲:“行啦,你们搬出去吧,让大队另外安排地方,我老婆子招待不了你们这些贵客。”
邵毅翰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大娘,为这点小事儿你就赶我们走?”
说实话他在陆大嫲嫲家住得很舒服,大嫲嫲这人和善不挑剔,他们住在这里也自由一些。而且大嫲嫲家比较讲卫生,屋子里没有异味儿。其他知青有说不是跳蚤就是虱子,有的还有臭虫呢。
现在他们被陆大嫲嫲赶出去,那住谁家?
俞国建:“对啊,我们都道歉了,也赔了你鸡,你还想怎么样啊。”
陆大嫲嫲:“我没有大道理,不过我听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呢。”
陆大嫲嫲不肯让他们继续住下去,大队只好给他们另找人家,不过因为他们偷鸡的事儿,其他人家也忌惮。
他俩倒是想去找金大夫借住,可惜金大夫拒不接受,最后没人愿意要他们俩,大队只好暂且把他俩安排在牲口院里,让他们跟看牲口的饲养员住一起。
……
林菀明日要去县里报到,她需要带自己的被褥、洗漱用品。
之前陆正霆怕她一条被子太薄,从大队买了一些棉花,找人帮忙轧出棉籽弹成蓬松的棉絮,又买了一些土布,托陆大嫲嫲给缝成被子。
林菀笑道:“我带两条棉被,会不会太奢侈了。”
现在知青们下乡都带一床被子,有人连褥子都没呢,她既有褥子还有两条被子,太奢侈了。
陆正霆:“医院宿舍不给生炉子,你只能灌热水袋,两条被子很有必要。”
小明光不舍的林菀自己出门,“娘,我们能去看你吗?”
林菀笑道:“我会回来的啊。天气这么冷,又没有汽车,你们不要出门,在家里好好听爹和大娘的话。”
陆明良:“三婶你放心,我负责照顾弟弟,再也不让他摔了。”
上一次从柳树上摔下来,虽然被陆正霆接住,陆明良还是挺害怕的。
林菀揉了揉他的头,“明良最有哥哥的样子了,三婶放心,”
陆大嫂把她要的几样膏药给端过来,有的是送给黄大夫的,还有送给陆大姐的。
陆大嫂:“弟妹,你不在家,我把明良和小光带那边去睡吧。”
陆大嫂寻思陆正霆腿脚和耳朵都不方便,一个人带着俩孩子更为难。
林菀笑道:“没事的,现在他们不起夜,起来也知道自己下地找尿罐儿。”她是绝对不会让小明光过去睡的,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陆老太和陆心莲俩会不会发疯拿孩子撒气?当然陆明良想娘回家睡是可以的,林菀不管,而且豆花是他亲姐姐,也不至于伤害他。
陆大嫂就知道林菀还不放心,其实现在陆老太和陆心莲过得可憋屈呢,陆正琦认为她们有危险,限制她们接近孩子,不过林菀小心些也没错。
第二天吃过早饭,孩子们去上学,林菀收拾一下等公社的马车过来。
第一批有5个大夫过去,公社马车帮忙送到医院。
陆正霆帮她把被褥打包捆好,加上衣物、茶缸脸盆等也有不小一堆,她自己拿不过来。陆正霆去牵马,套上马鞍,再把行李绑在马上,“我去送你。”
林菀示意他不用那么麻烦,一会儿马车来了往上一丢就行。
很快公社马车到了,在村口吆喝,“林大夫,林大夫!”
陆正霆牵着马陪林菀过去,却见胡向阳也推着自行车过来,他微微蹙眉,“他也去学习?”
林菀摊手,她也不知道,大队没有通知,估计是个人行为。
胡向阳跟林菀道:“林大夫,我请了假回家一段时间。”
他要去医院学习,却不是通过公社,所以大队也不知道,但是他请假回家大队自然准的。
林菀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更不问他为什么请假,家里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之类的。
胡向阳看她那么冷漠,原本激动的情绪顿时冷淡下来,他推过去把自行车挂在马车后面上了马车。他寻思等林菀过来,他可以解释一下,自己不是故意跟着她的,他已经想开了。
林菀示意陆正霆帮她把行李拿上车,他却上了马,回头对林菀道:“说好送你的,走吧。”
林菀想说不用,她坐马车就行,可他听不见,天冷风也大她掏纸笔出来写也麻烦,她只得跟赶车的说一声,让他们先走,她随后骑马跟上。
“陆文书怕我们把林大夫拐跑了啊。”有大夫打趣他们。
林菀笑着挥挥手,“别瞎说,你们先走。”
她站在地上,一手搭着马鬃,仰头看着陆正霆,笑道:“哎,你怕什么啊?我还能跑了不成?”
陆正霆低头朝她伸手,“你说什么?我听不见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走吧。说好了送你的。我已经跟金大夫打过招呼,他会帮忙照顾孩子,不用担心。”
林菀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她对胡向阳没意思,胡向阳也不再纠缠他,他也不是不知道,怎么还这么在意呢?
陆正霆看她不上马,直接俯下/身子,揽着她的腋下把她给拎上马,“我说送你的。”他在她面前难得如此固执。
林菀:“不是送到村口吗?”她理解的送是送到这里为止,可不是送到县里啊。送人送到目的地?
哎,他听不见,她想跟他理论都没招儿,只能自己嘟囔一下拉倒。
她发现陆正霆听不见也有好处,比如说吵架的话,她说什么他也听不见,那就不会生气不会和她争吵。他就只管说他的,节奏掌握在他手里,她只能跟着他走。
当然,她可以不理睬他转身走开,可那样他就会一直很委屈地盯着她。
那眼神,她真受不了,一秒钟也受不了。算了,他想送就送吧,她根本没法生他的气,半秒钟都生不起。
毕竟他的人生观和普通人的不一样,而她的和其他人也有区别。对他来说,在乎的人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可以放下一切送她去县里,能多和她呆在一起哪怕一分钟也觉得开心。
虽然他不会说这种肉麻的感觉,可她体会得到。
就好比从前他可以一个人坐在轮椅上,一天一天地看天、看水、看花花草草甚至看蚂蚁搬家,不需要和别人说一句话,对他来说时间和周围就好似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一样。
现在她已经进入了他的世界,进入了他的内心,成了他真实的意义,自然也会承受他过多的关注。
而这些可能是他自己意识不到的问题。
天冷风硬,路上没什么行人,他们就不紧不慢地走,这样马不累,人也不会被吹得透心凉。
地里庄稼已经被收割完毕,一眼望去,天高地阔,除了一块块墨绿色的麦田就是黑黝黝的土地。
陆正霆:“生气了吗?”
林菀笑起来,摇头,为什么要生气?
“你一直都没说话。”风把她的发丝吹起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却不舍得把它们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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