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客气-《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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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进了医务室,原本在一起窃窃私语的三人立刻散开,假装各自忙着。胡向阳看了她一眼,“林大夫,你过几天要去县医院培训吧?”
林菀点点头,“对,你们跟着金大夫,再把之前学的复习巩固一下,差不多也能看病的。”
反正有金大夫守着,不会出问题的。
胡向阳也没跟她讲自己也要去县医院学习,免得她生气。
王芳芳关心了她一句,“林大夫你不舒服吗?”
以往林菀比他们来得早,今儿居然迟到这么久,李金玲和孙旭成说她故意的,王芳芳寻思可能林菀身体不舒服。
林菀努力板着脸,“谢谢,我挺好的,没事。”
她赶紧离开去看看陆大嫂熬膏药,她配的几个膏方,自己熬药膏,有冲水喝的,也有稍微加热化开涂在患处止疼的。这段时间一直都在熬,熬好了收在坛子里,有人需要就直接挖一些去。
有一个治疗跌打扭伤、祛风湿止疼双效的方子不错,林菀想带一些送给黄大夫。
陆大嫂现在一边学习一般干活儿,进步也很大,尤其冬天大部分妇女没活儿干也不能挣工分,而她还能在这里工作,她就觉得无比自豪。
林菀指点她几个细节问题。
“林大夫,有人来找你。”前面王芳芳喊她。
林菀回去,就见曾凯背着一条口袋,估计是走来的,浑身热气腾腾的。
见林菀过来,曾凯立刻道:“林大夫,我帮你带了一些洋葱和大头菜,这东西慢慢吃放不坏。”
林菀惊讶地看着他,从公社到这里十几里路呢,他就这么扛着走过来?“曾大哥你太客气了,快放下歇歇。”
“一点菜而已,不沉。”他给林菀送到金大夫家厨房。
林菀倒了热水给他洗脸洗手,然后带他去医务室检查一下胳膊。
曾凯的小臂连同右手当时直接被碾碎,只抢救了肘部上面大臂部分。现在看似好了,阴天下雨骨头就疼,热了冷了伤口处就痒,不管怎么挠都挠不到地方,简直说不出的难受。
医务室生着炉子,热乎乎的,而曾凯走路出了一身汗,这会儿胳膊就痒得厉害,他下意识地就想挠挠。
李金玲看着他胳膊下端,不由自主地就有些害怕和嫌弃。不管一个人如何,伤口总是狰狞丑陋的,尤其没有了正常皮肤的覆盖,那一层皮肉就是瘆人的粉紫色。
“林大夫,痒得厉害又挠不着怎么办?”他想拿雪搓搓。
林菀道:“不要用冷水擦,那样于事无补,反而会痒得更厉害。”
他这是因为肢体的正常结构被破坏,血液循环发生了改变,下面汗液排不出来就会在血脉里作怪。
林菀给他推拿一下,顺着穴位扎一排针,“我给你开个方子,你熬药汤每天浸泡半个小时,会改善一下。”
听说能改善,曾凯很高兴,“多谢林大夫。”
林菀让他随意参观一下,或者去大队找陆正霆说说话,她则回家跟系统沟通给曾凯画假臂的图纸。
虽然这里没有系统的材料,但是它的图样非常精巧,没有一个铆钉是多余的,每一处都有恰当的作用。
大臂、肘部、小臂、勾手,大臂到手腕有连接线,可以让肘部弯曲,达到小臂和大臂成折角的模式,这样就不需要假臂一直跟着大臂直上直下。虽然不能干重活,在生活中却有很大的便利。
等她画完图样回到医务室,陆正霆已经过来和金大夫、曾凯几个在说话。
林菀把图样先给陆正霆看看,然后交给曾凯,让他去县手工组找王维轩订做。她特意叮嘱需要亲自去,当场测量,等拿货的时候也要过去佩戴试试,当场调试等等。
曾凯等不及,拿到图样就要去县里。
林菀见劝不住,就给他带上干粮,让他路上找人家借口热水送着吃。
她和陆正霆送曾凯回来,却听街上有人吵架,仔细一听居然是陆大嫲嫲和一个男人在吵。
陆大嫲嫲:“你还不承认?你鞋底下粘了鸡毛,鞋帮上还有鸡血,不是你是谁?”
邵毅翰直脖子瞪眼的,“我冤枉死了,大娘,你不能想当然就赖我啊?我这一天天的四处去,不只是踩鸡毛鸡屎,我也踩狗屎啊。我鞋帮上都不定是什么了,哪里就肯定是鸡血?之前秋收割着手,也可能是我的血呢。”
林菀和陆正霆走过去,就见知青和社员们围在一起,陆大嫲嫲拉着邵毅翰不让走。
邵毅翰和俞国建借住在陆大嫲嫲家里,就是之前缠着林菀说肚子疼的那个知青。
这一小撮人也算知青里的另类,心眼活泛,一来就想贿赂大队干部分轻快活儿,秋收不想下地就想在场里和老人孩子一起看场剥玉米。刚下乡他们出于种种原因,把口粮给吃得差不多,寻思分秋粮就好了。哪里知道大队分秋粮没他们什么事儿,眼睁睁看着黄澄澄的玉米分不到自己手里,简直是赤/luo裸的勾//引啊。
他们粮食不够吃的就想方设法地蹭吃蹭喝,一开始蹭陆大嫲嫲家。陆长贵和陆大嫲嫲两口子心善,看着他们十六七岁的孩子都不容易,能帮衬就帮衬一把。可他们吃了也不感恩,还嫌给稀汤寡水的红薯汤喝,不给吃干的。
陆家儿子媳妇一来气就不许陆大嫲嫲再接济他们,让他们自己喝西北风。
他们就开始蹭别的知青、蹭大队干部、蹭其他社员,反正只要脸皮厚,总能蹭上口吃的。
可这样一来口碑也坏了,社员们私下里通气,都躲着他们。
没的蹭他们就想办法去偷,先偷大队的,少偷多次,不会被发现,然后再偷社员家的。
这年头,家家户户就那么几间土坯屋子,家里地瓜最多没处收就堆屋子里,另外今年分玉米都是没脱粒的,社员们直接一辫一辫的挂在墙上、树上、木橛子上。
他们就去别人家顺个玉米,偷俩地瓜之类的。
可偷终归不是个办法,一家子去两次顺人家的粮食就会被发现了。
毕竟这时候谁家粮食都不富裕,墙上挂的玉米,家里人进来出去的都看着呢,突然某个地方少了一个玉米,那就空出一个窟窿,全家的神经都被点了呢。
大家一合计,还能不知道是谁?自然也没的顺了。
然后林菀家昨天又吃饺子、猪肝,他们想去林菀家蹭饭没敢,后来就想在路上缠着林菀。
原本他们想把林菀的碗趁着邵毅翰心脏“疼”的时候给打地上,那饺子沾泥土脏了,他们就趁机偷回去洗洗吃。
哪里知道林菀不上当,一眼识破他们不给机会。同时,他们派去抢猪肝的也失手了。
他们几个越想越气,觉得实在是太窝囊。
他娘的,好好的城里高中生,结果一下子变成乡下人嫌弃的知青。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要吃肉!
他们几个发了狠,一定要吃肉。
最后还是邵毅翰有心眼,他想了个招儿,先偷陆大嫲嫲家的鸡,因为陆大嫲嫲家有两只鸡不进鸡窝睡觉,总是在院子梧桐树的树枝上睡。
鸡窝里的鸡挤在一起,一抓就会引起鸡的恐慌,让它们咯咯咯叫,不好偷。但是树上的鸡,只要方法得当,可以让它们不知不觉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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