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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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横道:“关你什么事儿,老子乐意!婚姻自由你懂吧?”

    陆正琦一阵着恼,“她分明就讨厌你,你死缠烂打太没教养。”

    胡向阳怒了,“你算老几啊,我死缠烂打我乐意,林大夫不高兴随她抽我,关你屁事?”他把陆正琦的手打掉,“神经病,要你管!”

    陆正琦:“她是我哥的媳妇儿,你说我管不管?”

    胡向阳冷笑,“我看你别有用心!”

    陆正琦被他这句话堵得一愣,胡向阳已经骑上自行车跑了。

    江映月上前扯了扯陆正琦的衣袖,“别和他一个混子一般见识,咱们吃饭去吧。”

    陆正琦已经没了胃口,却点点头,“走吧。”

    江映月:“你也不要担心,我看林菀很有主意,她做的事儿,哪一桩不是出格的?叫我说,你生怕她被人纠缠,也许她……乐在其中呢。”

    陆正琦蹙眉,“乐在其中?”

    江映月:“你没看嘛?他们刚才多像……闹别扭啊,俗话说打是什么?”

    陆正琦:“不可能!”

    江映月:“算啦,我们也不了解,不要管那么多,我饿了。”

    当年她林菀跑学校去威胁她和陆正琦分手的时候,她就知道林菀不是一个老实的乡下村姑,果然此后桩桩件件的事儿,可都够夺眼球的呢。

    且说林菀掉转马头,她也不停留直接出城回村。

    路上也不歇息,就在马上啃俩窝窝头对付一下拉倒。

    她也没把江映月放在心里,毕竟原剧情是虐恋狗血言情文,陆正琦和江映月是铁打的官配,就算自己的线不走剧情,他们也该在一起纠缠还是纠缠,这一切跟她没关系。

    日落西山,晚霞如同锦缎一样铺散了整个西天,落在河水里波光粼粼,水天一色。

    林菀迎着晚霞回到村里,她进了大队院直接回到医务室,竟然发现自家烟囱在冒烟。

    陆明良和小明光在院子里玩儿骑马,一人骑着一根棍儿,只有陆明良一个驾驾个不停。

    看到她回来,小哥俩就冲过来。

    林菀跳下马,把马缰绳挽在马鞍上,又给它带上笼嘴。它自己会去一边休息,再去土堆打滚。等休息过后,林菀会去给它解开笼嘴让它自己去吃草。

    “三婶,三婶!”

    “娘娘!”

    陆明良拉着小明光跑过来,一人一边抱着林菀的腿。

    林菀哈哈笑起来,陆明良可是真皮,他自己叫三婶还得替小明光喊娘。

    小明光从口袋里掏了酸枣给林菀吃。

    林菀捏了几颗放在嘴里,揉揉他们的头,“大嫂做饭呢?”

    她以为是陆大嫂帮忙做饭。

    陆明良:“我三叔和金大夫!”

    林菀跑进屋里,惊讶地发现金大夫在烧火,陆正霆坐在轮椅上正在翻炒菜。

    哎呀,真了不得,陆正霆原来会做饭啊。

    见她回来,陆正霆扭头朝她笑了笑,“辛苦了。”

    金大夫擦了擦脸跟林菀打招呼,白皙的脸上蹭了半脸锅底灰,看起来很滑稽。

    林菀忍不住笑起来,“金大夫也辛苦,还是我来吧。”

    陆正霆:“不用,你跑一路洗洗歇会儿。”

    刚想起来的金大夫屁股就抬不起来了,只好认命地继续烧火。

    林菀也不和他客气,凑过去看看陆正霆正在炒扁豆茄子呢,他们还发面做了二合面馒头。

    她表扬道:“不错啊,都是你们做的?”

    金大夫指了指陆正霆:“你男人做的。”

    他想让陆二哥帮忙送饭,结果陆正霆说自己做,不需要假手于人,然后就指挥他摘菜烧火,那熟练劲儿跟使唤勤务员似的。

    林菀与有荣焉,自豪道:“我家陆正霆好棒。”

    金大夫搓了搓胳膊,冷热交替,鸡皮疙瘩掉一地。

    林菀去把东西拿进屋里,等晚上的时候就可以换出来给陆正霆试试。

    这时候挂儿端着一个小瓦罐过来,看到林菀回来高兴道:“三婶你回来啦?这是俺娘让我送的鱼汤。”

    林菀接过去,“哪里来的鱼啊?”

    挂儿:“他们去南边坡里掰玉米,在河边的水沟里有鱼,我爹他们下去用筛子捞的。”

    陆二嫂家没什么油,自然舍不得煎鱼,就直接加农家酱熬鱼汤,对于缺油水的乡下人来说,这也是美味儿呢。

    林菀闻了闻,夸他们做得香,拿了一个小盆倒出来,盛了一小碗给陆明良和小明光喝。

    她留挂儿吃饭,挂儿笑道:“三婶,我还得家去看弟弟妹妹呢。”

    等她走了,林菀对陆明良和小明光道:“挂儿姐姐真懂事,你们可要听她的话哦。”

    陆明良:“反正比陆饱儿好。”

    林菀伸手指刮他的鼻子,“她不对也是你姐姐。”

    陆明良:“我才不稀罕她当姐姐呢。”他现在陆明善陆饱儿都直呼其名,谁说也不改。

    林菀也不逼他,小孩子逆反心理重,只要能以德报德就行,并不是非要以德报怨。

    小哥俩现在形影不离,去陆大嫂家住两天,再来这边住两天,不偏不倚。

    吃饭的时候,陆明良和小明光俩帮着摆筷子端咸菜,小明光还把金大夫喜欢吃的炖酱端出来。

    他个子小,抱着个大碗,却走得稳当当的,绝对不会摔了。

    陆正霆帮他接了碗,顺手就给他拎起来放在凳子上,还要提醒他,“晚上少吃咸菜。”

    小哥俩口味都重,喜欢吃咸滋味儿,但是晚上吃多了就容易喝水,喝了水就会尿床。

    这一点,林母已经说过,提醒女儿和女婿注意这俩孩子的小习惯。

    小明光朝着他笑了笑,点点头,表示自己不会多吃的。

    林菀笑道:“你们问问金大夫,真的不能吃太咸,会得很多病的。”

    要跟小孩子解释吃太咸容易得什么病,他们是没感觉的,也不会当真,所以就需要连哄带骗啦。

    这一点么,金大夫比较有说服力,毕竟当大夫多年,骗孩子有经验。

    金大夫接受到林菀的眼神,无奈地笑了笑,打了个响指吸引俩孩子的注意,“首先,你要是吃太咸,个子会长不高。”

    个子高不高有什么关系?陆明良不以为然,小明光却脸色一变,点点头。

    金大夫继续道:“吃太咸的话,眼睛也会不好的,要是看不清怎么办?”

    陆明良:“真的啊?那可不行,眼睛看不清可难受呢!”打蚊子苍蝇都打不到,找知了龟也看不到,下河捞鱼也不行!

    好了,为了眼睛不能吃那么多咸菜了。

    林菀朝着金大夫竖了竖大拇指,果然是忽悠孩子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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