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9章 谁是凶手3-《纨绔拽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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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什么时候出现的?”

    “啊——让我想想……”“艾瑞克森”拍了拍自己的头,“三年前?还是四年前?那个蠢女人像块抹布一样被她丈夫丢弃,是我收留了她,给她新的生活。是我,伟大的催眠之父——艾瑞克森!”

    张正平目光一紧,这个时间正好与病例开具的时间相符。

    “我知道了,你们在骗她,骗她女儿出事了,目的是想引我出来……这个蠢女人啊,真笨!”

    张正平:“小林,去叫心理医生过来;小何,整理经过,如实呈报上级,等候指示!”

    ……

    距离事发十五天,在经过半个月昏睡之后,汪海晟清醒过来。

    “警察?”

    张正平把警官证放回口袋,“现在我们需要问几个问题,希望你能配合。”

    护士替汪海晟拔掉鼻氧管,又把床摇高。

    “我尽量。”

    张正平朝身后的林奋强微微颔首,后者拿出纸笔,开始记录。

    “事发当天,你和张茹秋……”

    问话进行了整整四十分钟。

    “……张警官,那个女人想杀我!你们警方一定要还我一个公道!”

    “好好休息。”说完,带人离开。

    8月底,警方首次公开披露案件详情,证实张茹秋涉嫌故意伤害。

    至于具体经过,判罪量刑绝口不提。

    “好,我知道了,谢谢你小白……嗯,挂了。”谈熙放下手机,顺手把通话记录删掉。

    起身,行至落地窗前。

    27楼的风景,自然美不胜收。

    “人格分裂吗?”谈熙低声轻喃,旋即,唇畔漾开一抹笑。

    她又往前走了半步,更靠近玻璃窗,瞬间有种把世界踩在脚下的错觉。

    果然——

    无限风光在险峰。

    但,站得远高,看得越远的同时,却不得不时刻提防摔得越痛。

    8月27号,张茹秋的精神鉴定报告出来。

    以密封的形式呈交法院,证实其患有中度精神分裂和重度人格分裂。

    9月中旬,案件一审开庭,鉴于汪海晟已经清醒,且被告嫌疑人是在发病情况下对其进行故意伤害,根据《华夏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根据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要对作案的精神病人进行隔离,不能使其参与正常社会活动和人际交流,以防继续对群众造成伤害;如果精神病人做案时已经完全意识泛化,无行为控制能力,则免予刑责,并进行隔离治疗。

    判处决定最终将张茹秋归为第二类。

    ------题外话------

    所以正确答案是张茹秋哦,大家答对了吗?

    另外,今天停电差不多晚上八点钟才来,只有两更。

    感谢大家的票子,明天肥更表示感谢,中午会有一条早更鱼,欢迎来捉~

    PS:票子不停,肥更不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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