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蓝颜知己幸相怡-《流光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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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宓妃色抢先步入,一口气上了三楼,楼梯口处,管家秦迎正在焦急地等候,躬身道:“夫人。”

    “怎么样了?事情是怎么回事?”

    “暂时还不得而知。应该是中了某种迷烟之类的东西吧。已经派人去请孙大夫了,不刻便到。”

    宓妃色皱着眉头,掀帘走到床边轻唤道:“四儿?四儿?”

    越过她的肩膀,跟在其身后的万俟兮看见沈狐躺在象牙床上,面色灰败,额头爬满了细密的汗珠,确实是中毒的迹象,看来这一次,他是真的丝毫没有防备,而不像上次在洛镇的孔雀楼时,佯装昏迷骗人。

    不知道为什么,分明是自己所要的结果,但真的看见这种情形时,某个埋藏至深的部位还是狠狠抽悸了一下,痛涩的感觉一划而过。如果说人心是把七弦琴的话,那么此刻的她无疑已崩断了一根,再也弹不出完整的乐曲。

    然而,别无选择。

    也从来……没有选择。

    万俟兮走上前,低声对宓妃色道:“让我来。”然后接替她的位置坐到床边,拉出沈狐的左手开始搭脉,指尖触及他的肌肤时,又是一颤:曾几何时,那双永远温暖的手,竟也变得如此冰冷了?

    琥珀色明眸至此不禁一黯。

    她翻开他的眼皮,探他的鼻息,做着一个大夫此刻该做的全部事情,宓妃色在一旁询问道:“怎样怎样?四儿是怎么回事?”

    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楼下传来一阵喧嚣,紧跟着,噔噔的脚步声凌乱地响起,看样子有一大帮人往这上来了。

    宓妃色原本就已急噪的脸变得更是难看了些,跺脚道:“是哪个多嘴的去告诉了太夫人?”匆匆走到楼梯口恭迎。

    见这阵架,来的莫非是沈府的最高长辈、沈沐的母亲、沈狐的祖母——孔明嫣?听闻她年轻时也是个名噪一时的风流人物,但自丈夫死后就一直深居简出,不见外客,因此至今万俟兮还没见过她。然而,真当她见到孔明嫣后,却是大吃一惊。

    她本以为会见到一个雍容华贵的老人家,一如寻常的官宦老太太一样,没想到,走上来的,竟是个身穿青衣、受持念珠的出家人,矮小瘦弱,身形犹如雏女,浑身散发着一种逼人的威严,即使是宓妃色这样的美人,在她面前都丝毫不敢放肆,低眉敛目道:“娘,您何必亲自来……”

    话还没说完,孔老夫人已冷哼一声,推开她径自走了进来。宓妃色怔立在楼梯口,面对着跟她而来的大批侍婢,表情尴尬到了极点。

    孔老夫人走到床边,万俟兮连忙起身行礼道:“晚辈万俟兮,见过太夫人。”

    孔老夫人连瞧也没瞧他一眼,径自取出手帕俯身为沈狐拭汗,一边道,“孙大夫还没来吗?”

    宓妃色连忙答道:“已派人去请了。不过璇玑公子对医术也颇为精通,让他先给四儿看看……”

    孔老夫人再次打断她:“一个外人,怎比得上自小为四儿看病的大夫?派人去催,告诉孙翱,如果他一盏茶时间还赶不过来的话,以后就都不用过来了。”

    一屋子下人顿时被吓得各个表情紧张,冷汗直流。

    万俟兮识趣地将床边的位置让给她,自己站到角落的杨木雕架旁,架上一盆吊兰不畏严寒,丝毫不受房内气氛影响,径自灿烂地开放着。万俟兮不禁对它多看了几眼,发现架上还很粗糙地刻了一行小字:“可笑世人不解语,偏爱碧叶胜于花。”

    字体飞扬随意,一看就是沈狐刻上去的。其下还有落款:“委屈花”。万俟兮眼中闪过一抹异色。的确,世人喜欢兰花,但大多数喜欢的仅仅是它的叶子,而不是真正喜欢它的花。兰花若有知,必定是很委屈吧?沈狐……总是能看到别人所看不到的脆弱一面吗?

    这时一家丁匆匆跑上楼来,气喘吁吁道:“回、回太夫人,那个、孙孙大夫来不了了!”

    “什么?”孔老夫人嗖地站了起来。

    “孙大夫那个远嫁到苏州的大女儿最近生了个男孙,他赶去喝喜酒了,他家人说没十天半个月,是回不来的……”家丁说到最后,都快急哭了,沮丧道,“现在该怎么办?太夫人。”

    孔老夫人的脸已经由白转红,又由红转白,变得非常非常难看。

    宓妃色趁机道:“既然如此,那还是请璇玑公子……”

    孔老夫人朝万俟兮看去,眼中尽是怀疑与轻视之色。万俟兮朝她微微一笑,“有什么我可以为您效劳的么?太夫人。”

    孔老夫人不冷不热地别过脸,道:“公子看上去挺年轻,真能救四儿么……罢了,你就先说说,依你看,四儿得的是什么病?”

    相对于她的无礼,万俟兮的态度显得更加温文,非常干脆地回答道:“中毒。”

    周围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

    孔老夫人吃惊道:“什么?竟是中毒!居然有人敢在堂堂将军府里对我的孙儿下毒?!岂有此理!绝不能轻饶!那么可知道是什么毒吗?”

    “薄幸草。”

    “薄幸草,这是什么毒?”

    “是一种需要植入体内才会发作的毒,中毒者顷刻昏迷,先是浑身冰冷,继而高烧不退,三日后毙命。宛如被情人抛弃的女子,陷于水深火热、怨嗔哀怒之中,故以薄幸为名。”

    孔老夫人一眨不眨地直视着她道:“你倒是知道的很清楚。”

    “晚辈不但知道这种毒,而且,恰好也知道它的解法。”此言一出,屋内人人一振,惊喜地望着她,便连孔老夫人也神情一变,失声道:“当真?”

    万俟兮点头,怡然一笑道:“晚辈虽然不是专医出身,也没有从小就给四少看过病,但人命关天的事,还是不敢夸口的。现在,不知道太夫人是不是可以允许让晚辈为四少治疗了呢?”说完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孔老夫人眼中闪过一线尴尬,冷哼一声,退后了几步,让出位置给她。

    宓妃色见万俟兮竟敢拿太夫人之前的轻视之语还赠于她,使其难堪,又是惊讶又觉解气,便朝她偷偷送去个佩服的眼色,万俟兮回给她一个微笑,然后重新坐到床边,解开沈狐的衣领。

    人人屏息观望,正要看她接下去会怎么做时,万俟兮忽回头道:“对了,我为人治病时最怕打扰,各位可以离开一下么?待我将毒解完,再请你们进来。”

    孔老夫人的脸又难看了几分,最后一言不发地扭头噔噔噔下楼去了。宓妃色道:“那么一切就拜托公子了。”

    “夫人放心。”

    “还有……”宓妃色冲她眨了眨眼睛,压低声音道,“公子可真是个妙人,要知道,从没人敢对太夫人那样无礼过。”

    万俟兮漠然道:“没什么。我只是不喜欢有人倚老卖老罢了。”她从不轻视他人,并不代表有人就可以轻视她。若有人轻视她,那么她就要那人比自己难堪十倍。

    宓妃色留了个会心的微笑给她,带着所有的下人通通撤了下去。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了起来,铜铃声透过碧棂窗,叮叮铛铛地传入耳中,单调的声音,却拨撩起思绪一片。

    万俟兮的眼底泛起了朦朦的雾气。

    她伸手在沈狐的后颈处轻轻一按,拔出一枚二寸长的银丝,薄幸草的毒,便是由这枚银丝植入沈狐体内,使他在最开心最信任她的那一刻,由天堂堕入地狱。

    她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不告诉她们,毒是我下的?”

    分明是空无旁人的房间,却飘出了第三人——也就是沈迦蓝的声音:“因为我知道你会救他。”

    万俟兮凝视着手中的银丝,勾唇轻轻一笑,叹道:“像你这样的人,当影子真是浪费啊。”

    沈迦蓝沉默。

    于是万俟兮又道:“知不知道为什么我只对沈狐下手,却放过了你?”

    沈迦蓝还是沉默。

    “因为我和他不是一类人,但和你,却是。”万俟兮放下银丝,一边轻描淡写地说着话,一边将手掌贴在沈狐的手上,运功为他逼毒,“我们都是那种苛守分寸的人,把生存的规则牢记于心,严格执守,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做;但沈狐不同,他太好奇,太大胆,喜欢把一切规则通通打碎,然后拼凑着玩。”

    沈迦蓝终于开口道:“他喜欢你。”

    “是啊。所以他想改变我。而我,不能、也经不起任何改变。”万俟兮眼中雾色更浓,萦萦绕绕,直将瞳仁都遮掩不见,“所以,我必须这么做。薄幸草是菀儿研制出的最为神奇的毒药,最神奇的地方就是,每服下一份解药,就丧失之前一天的记忆。等沈狐服完全部的解药,他就会忘记这些天来所发生的事,就不再记得我了。”

    昏迷中的沈狐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漂亮的剑眉皱在了一起。

    万俟兮将手上的力度减小,然后取过一旁的湿巾为他抹汗,温柔细致地像是在对待最珍爱的东西,然而,她的声音却越发冰凉,“而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窗帘轻轻摇摆,沈迦蓝现出身来,走到床边,也凝视着沈狐的脸,过了许久,才缓缓答道:“我只做对主人最有利的事情。”

    万俟兮笑了,将手撤回,起身道:“第一服解药半个时辰后送到。这段时间,就有劳你在旁边多加照顾。”

    眼看她就要下楼,沈迦蓝终于忍不住问道:“不会后悔吗?”

    万俟兮抿起了双唇,垂眸道:“会。”停一停,又道,“但别无选择。”说完自嘲般的笑着摇了摇头,拂袖下楼。

    然而,沈迦蓝的话却在心间久久回荡,挥之不去:不会后悔吗?

    也许今生她将再也碰不到第二个真心喜欢她、以一种男人喜欢女人那样的方式喜欢她的人,这是她唯一一个可以得到救赎、像正常女孩儿一样生活的机会,就这样放弃了,等年华逝去,别人都儿孙绕膝,而她却依旧孤身一人之际,必定会后悔自己今日做了这样的选择吧。

    再聪明绝顶,再受人推崇,再风光无限,都逃不过寂寞二字。

    人,是多么脆弱的一种生物。

    怕饿、怕冷,还怕孤独。

    万俟兮推门出小楼时,外面还在下雪,地面积雪渐厚,横纵交错地印着很多只脚印,然后延绵成细碎的道路,通往看不到尽头的远方。

    她仰起脸庞,看着檐角挂着的那两只铜铃,铜铃摇晃,她就那样一直一直看着,在风雪中站了很久。

    后来,据沈府的丫鬟们说:当苏姥姥来找璇玑公子时,公子的头发和肩膀上都积了厚厚的积雪,像个雪人一样一动不动,吓得苏姥姥整张脸都白了,问他干吗那么大冷天站那不动时,璇玑公子只说了一句话——

    “我现在终于再次确认了……姥姥,我讨厌雪。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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