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生如夏花-《重生后我成了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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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戴里克惊讶的长大了嘴,他可是知道华夏国的诗词协会不是那么容易进的,而且即便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这个年龄就能进诗协的基本没有,难不成这是个写诗天才?

    不应该吧,诗歌是需要积累沉淀的,这个年龄能有多少知识的储存量。

    戴里克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浓重的好奇心,对他能做出什么样的诗歌更是期待。

    而陈天弘并不知道戴里克心里的想法,他正在思索写哪一首....

    没错,就是哪一首。

    其实按照陈天弘的想法,他最想写的还是古诗词,毕竟这才是真正的本国文化。

    可他也知道,写出来纯属浪费。

    到时候对面那群外国佬肯定是直白的翻译,字面是啥意思,他们就理解成啥意思,比如陈天弘前端时间写的那首《青玉案·元夕》,要是让戴里克他们看,所能理解的也是就是爱情。

    毕竟诗词字面直观理解是一个男人找女人,怎么找都找不到,回头一看女人就在自己身后,挺浪漫的,但也仅此而已。

    他们是体会不到其中还有作者借用女性形象暗喻世俗,寄托自己孤高品格的,这就是意境。

    “选择哪一首那?”

    陈天弘陷入了纠结之中,他打算写一首前世的外国诗歌,至于为啥不用前世大中华的,这来源于他的一点恶趣味。

    在前世的时候,西方国家学我们中华的火药技术,结果不知道感恩,反而造出枪炮来打我们。

    那么现在我用下你们的诗歌,反过来锤你们,应该没有啥大问题吧!

    不过嘛,既然是文化交流,你们还是远道而来,我们作为主人得有点风范,先不借用西方那几首非常著名的诗歌了,省的写出来太欺负你们。

    最终陈天弘决定从泰戈尔的《飞鸟集》中选一首,泰戈尔虽说是印度诗人,不过他写的诗歌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很大,说是西方的诗歌并不为过。

    在《飞鸟集》中收录的诗歌几百首,不可能每一首都那么出名,但泰戈尔在前世可是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牛人,随便拿出一首放在这个交流会上,应该足够用了吧。

    “就选这首吧!诗歌,诗歌嘛!即是诗,也可以改成是歌。”

    陈天弘开始动笔,不过他写的是英文。

    不用劳烦你们翻译,我直接给你们翻译好,省的到时候词不达意的,反正他脑袋里是有原作英译的。

    而陈天弘选的这首诗,可不是《飞鸟集》里面普通的一首,是在前世有很大名气的《生如夏花》。

    看来在对待国外人士上,特别是美利坚...陈天弘还是带有点前世的情节的。

    .....

    很快,场上就有第一位诗词协会的人写好了,他把自己的诗歌礼貌的递给戴里克,让其点评,这个因为是现场创作,所以不用等待他人一起。

    戴里克和任昌松一样,先是自己看,然后再转给他们这一行人,一起简单的相互交流一下,然后由戴里克统一来说。

    “吕先生的这首诗歌是写的沙漠中的胡杨树,借用胡杨树的坚韧来表达一种精神,一种在任何困难环境面前都能挺立的精神,战胜了风沙和干旱,严寒与酷暑,很不错!”

    “不过嘛,我觉得把既然借胡杨树来表达胸臆,来表达坚韧的精神,直接说明白更好,最后结尾时候别那么含蓄会更好,用你们的话说言尽意尽....”

    戴里克说出了点评,总得来说还是很正式的,把这首诗歌想表达的意思说的和作者本意差不多。

    这首诗还可以,和戴里克他们那几首诗差不多,只不过在表达上风格有些不用,西方人写诗一般比较直率,而国人写诗表达意思会稍微含蓄一点。

    即便戴里克给这首诗的点评还不错,但作者本人听得还是有点不舒服,什么叫后面含蓄一点不好...那咋地,什么都要按照你们西方的风格来呗?

    可这话说出来就是抬杠,没意义,这位作者也只能在心里郁闷了。

    接下来就是第二位,第三位....

    流程同样。

    而中间除了一首诗戴里克他们没有挑出毛病,其他的诗词,或多或少的在点评结束后,都会说上那么一两句。

    这种话你说他找茬吧,也不能完全算恶意,你说不是吧,又让人很别扭,反正老不得劲了。

    任昌松听得也是心里老大不爽,他正在思量着,等会要不要让老张和老谷两人写上一首,让戴里克他们闭上嘴。

    而这时场上除了他们三人外,就剩陈天弘没有拿出诗歌了。

    所有人的目光投向了陈天弘。

    “戴里克先生,这是我写的诗歌!烦请点评下。”

    陈天弘早就写好了。

    他面带笑容客客气气的递给戴里克,心里却也不爽,这自然是受到刚刚点评的影响。

    “这首诗歌,我看你怎么挑毛病,如果你真敢恶意挑刺,那就别怪我不讲武德,祭出你们国家的弗罗斯特了。”

    这是陈天弘此刻心里的想法。

    至于弗罗斯特,全名叫罗伯特·弗罗斯特,在前世的美利坚被称之为“文学中的桂冠诗人”,他著名的诗歌有很多,被大中华所喜欢的就是那首《未选择的路》了。

    戴里克接过写有诗歌的纸张,他早就想看这个年轻人写的诗了。

    往纸张上看了一眼,那熟悉的英文字母让戴里克恍惚了一下。

    他没想到陈天弘竟然是用英文写的,刚刚其他人用的可都是中文。

    正常来说,用各自本国语言写诗才能写到最好,很少有诗人写诗选择用他国语言的,即便你在精通他国语言,但总比不过母语。

    “这个年轻人,有点装啊!要是你真写不好,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戴里克的小心思开始活动.....

    在戴里克看诗的时候,任昌松他们也很关注陈天弘写的是什么诗,好不好。

    到没有人质疑陈天弘,毕竟这个年轻人的诗,他们都看过,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而且任昌松已经计划好了,但凡一会戴里克还敢挑陈天弘的刺,他直接就让老张老谷下场做诗。

    ......

    “life,    thin    and    light-off    time    and    time    again

    frivolous    tireless.”

    这是映入戴里克眼里的前两句,是题记,并不是正文。

    “有点意思,生命,一次又一次轻薄过,轻狂,不知疲倦的...”

    用西方的话叫很直观,用国人的话说叫点名主题,总之很合戴里克的口味。

    他接着往下看,这首诗歌比前面其他人写的都要长,而且还分好了段落,one,two...five。

    一共五段,很快戴里克就把第一段看完了,意思他看明白了,很明白,是赞美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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