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就在此时,他感觉自己的后脑勺被一个异物顶住了。 “别动!” 终于来了,李凡心想。 他的嘴角还挂起了一丝笑容。 那是一名抢劫犯,身高173,体态肥胖,预估45岁左右,而且还是个坡脚。 李凡刚到此处用鹰眼隔着老远就看见这个犯人。 当时的他正在对一名小男孩施暴。 “老哥,问你个问题。” “啥?看你听话,给你留个全尸,你赶快说!” 这位胖叔倒是对李凡的平静感到意外,于是接下了话茬。 “你知不知道一个喜欢穿着紫色系西服,绿头发的家伙?他自称joker来着。” “joker你都不知道?你不会是刚来哥谭的吧?” “啊,是的是的。那老哥我可以再问一个问题嘛?” “你说。”似乎是觉得自己过于的放松警惕了,他又故意将自己的长枪李凡的头顶戳了戳,“可你别以为今天我会放过你,老子马上就要百人斩了!” “老哥你的鞋是不是耐克的?”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没转身嘛?” 李凡嘴角微微上扬,“我再猜猜,你上衣是hm服装?” “嘿,你小子有点意思,你屁股翘一个我就不杀你....了。” 男人的话还没说完,他那只正准备图谋不轨的左手就被锯肉刀整个切割了下来。 “啊!我的手啊。。。我的手!” 肥胖的中年大叔一屁股做到了地上,李凡只是站在一旁冷漠的注视着男人飙血的左手,还根据每秒的出血量得出了这个男人的血管状况。 “大叔,你不知道哥谭奇装异服都不能惹嘛?” 李凡缓缓的俯下身去,将男人的猎枪重新递了回去,他还考虑到男人现在不好单手发力,十分贴心的帮他抵住了自己的胸膛。 ……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贯穿了整个小巷。 砰! 又是一枪。 砰!砰!砰! 急促的几声枪响之后,中年男人一脸惊恐的盯着面前这位维多利亚服饰的男人。 这个男人本应该身重五枪,可他的胸口甚至连衣服没有一丝的缺口! “表演结束了?知道自己为什么死吗?” “怪物,怪...怪物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