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何骁没有说话,只抬了抬手。 “好的。”得到指令,路易森才转身,从保险箱里将装着青铜簋底座的盒子拿了出来,放到桌面上,小心地打开了盒盖。 余年看了一眼青铜簋,没有动作,反而几步站到了何骁的病床前,眼神不闪不避地直视何骁,“您好。” 何骁剑眉锐利,有种长久身处上位的威严感,他看着余年,眼神像冰棱碰见火苗一样,不由自主地就温软下来,沙哑着声音道,“你好。” 垂在身侧的手指无意识地蜷缩,余年鼓起勇气,说道,“我想问您一个问题,不知道是否可以。” 何骁:“你问。” 轻轻吸了一口气,忽略骤然加快的心跳,余年张张口,声带干涩地问道,“请问,您认识余踏月吗?” 何骁瞳孔微缩,他面对着余年,一时间不知道摆出怎么样的表情,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 房间里,有医疗器械低不可闻的电流声,光线明亮,让余年能看清何骁每一寸细微的神情。 弯弯唇角,余年接着道,“余踏月是我妈妈的名字,请问,您认识她吗?” 闭了闭眼睛,何骁再次睁开眼时,眼眸覆着一层水光,他双唇不可抑制地颤抖着,喉结上下移动,艰难地出声,“我认识。” 余年别开眼,不让旁人看到自己眼里的泪意。许久,他才回答,“我知道了。” 手抬了抬,又握成拳收回,余年犹豫了又犹豫,最后才上前一步,低着头,小心地帮何骁掖了掖被角,胆怯地不敢多看病床上的人一眼。 将青铜簋的底座送到曾鸿影的实验室里,曾鸿影惊讶,“你哪儿找到的?” 不等余年回答,曾鸿影就戴上手套,亲自将长方形的底座拿过去,又叫上徒弟帮忙,对比圆形的上半部分的断口,将二者拼合起来。 凑近看了好半晌,许连言抚掌大笑,“真的能合上!” 余年站在旁边,弯起唇角,低声道,“嗯,拼在一起,完整了。” 第二天,余年上完课,又到了何骁的房间里。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笑容清朗自在,“我可以在您这儿看看书吗?” 何骁视线克制地看着余年,缓慢点了点头。 把手里书的封皮展示给何骁看,余年难得话多地介绍道,“这本书是瑟琳娜·黛铂的自传,她是黛铂这个品牌的创始人,而我现在是这个品牌的代言人,过不了多久,还要参与走秀,估计会有几场记者专访,所以准备先把这本书仔细看一遍,做好功课。” 何骁眼神专注,安安静静地听着余年说话,“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余年又道,“对了,那个青铜簋的底座,现在在我老师曾鸿影的实验室里。”他笑了笑,“曾老师对我很好,我还在宁城大学念本科的时候,他就预备将我收为关门弟子,干什么去哪儿都会带着我,教会了我很多的知识和道理。他嘴很硬,有一点傲娇,但实际上非常心软。我当时毕了业,转身就进了娱乐圈当歌手,他虽然不开心,但还是支持我。后来还告诉我说,不管我做什么,都是他的骄傲。” 何骁点了点头。 聊完,余年没再说话,安安静静地坐在床边看书。他看书看得很快,翻着页时,他不经意地抬头,发现何骁保持着看着他的姿势,闭着眼,已经陷入了昏睡。 余年对着何骁发了一会儿呆,回过神低头,重新将视线放到书页上,却发现再看不进一个字。 第二天下午,余年又过来了。他脱下薄款风衣外套挂好,笑容清浅,像是日常闲聊一样,“宁城今年的秋天似乎来得很早,昨晚下了一场雨,今天吹着风都有一点凉了。” 何骁躺在床上,视线跟着余年移动,语速缓慢地说道,“记得加衣服。” 余年抑制住鼻酸,点点头,“好,我会记得的,肯定不感冒。”他又在床边的椅子坐下来,“今天上午在摄影棚里拍了海报,比较顺利。原本计划是拍到下午四点的,结果两点不到,就结束了。” 何骁问,“午饭吃了吗?” 余年顺手细致地掖了掖被子,“吃过了,和工作人员一起吃的工作餐,两荤两素一碗汤,来的路上还喝了一杯鲜榨果汁。主要是不敢吃多了,怕胖。” “这几天忙吗?” “不忙。”余年回答得很详细,“最近通告接得不多,我想专心做好这张专辑,我经纪人也很支持我。算起来,最近的工作,就只有黛铂的大秀。我经纪人还开玩笑说,总觉得我像是已经过气了一样。” 何骁听得很专心。 “因为要上台走开场秀,所以在上专业课,不过也不是每天都上。另外就是,这张专辑我想自己来,所以各种工作都是我自己来做,按照进度来看,再过不了几天,就可以开始录音了。” 见何骁眼睛慢慢闭上了,余年停了声音。 何骁精力很差,昏睡了两个多小时才醒过来。他睁开眼时,原本是有些不舍和遗憾的,但当他看清坐在床边的人时,眼眸微亮,失望褪尽,他问,“还没走?” “嗯,没走。”余年笑了笑,迟疑两秒,又道,“您可以……跟我讲讲我妈妈吗?我从外公外婆那里听过她,从看着妈妈长大的沈叔那里听过她,从邻居那里也听过,但总觉得像照片一样,缺了一角。” 何骁睡了一觉,精神好了一点。他听余年这么问,眼里有些心疼。 “当然可以。”他缓缓讲述道,“踏月非常美,第一次见面,她朝我笑了一下,我对她是一见钟情,那种感觉,就像是因为这个笑容,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一样。” “后来她也告诉我说,她第一眼见到我时,就对我有好感,因为我长得很好看,是她喜欢的类型。” 余年被逗笑了,“这大概是遗传,外公说外婆之所以会嫁给他,就是因为觉得他长相英俊。” 何骁眼神非常温柔,“对,所以我去见她之前,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帖帖、英俊帅气才好。她爱好很广泛,喜欢看书,喜欢手工,喜欢收集精致的小物件,会书法,会画画,会刻章。她对世界充满好奇,很有求知欲。 她春天看花,夏天玩儿水,秋天拾落叶,冬天赏雪,在她眼里,每一天,世界都是美的。但我啊,我幼年失怙,有生死仇要报,有被夺走的东西要抢回来。甚至不知道,是成功还是失败,会活着还是会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