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你明明就是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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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杉神色认真,“我再重复一遍,我是神经病,我做出什事都不奇怪,你在职高那一年做了多少肮脏的事?你配不上这好的,天桥底下一夜两百卖的那群女人才最适合你。”
职高那一年,是不可触碰的忆,他所有的荒唐都发生在他的十六七岁。
捅刀子扎伤口这种事,你来我往才有意思,“我是自卑,我配不上她,你跟我半斤八两,你有什资格说我?你因为自己断腿了,是个没用的残废,放弃肖琳琳。”他嘲讽的笑笑,“真的,你改天去买块墓地,纪念一下你们死去的爱情,没事就去跪跪,悲秋伤春一把,多有气氛。”
“刘周沫,给我车钥匙!”梁杉的眼神都不足以用冷可以形容的了。
梁叙踢掉他的拐杖,冷笑,“几天我还见肖琳琳,她孩子都两岁了。”
“好好好,不吵了,没意思,我们说正事,你在职高做的缺德事,你自己或许忘记了,老天爷没有忘,一笔笔都记着,你不在的时候职高的人找过来了。”他说话大喘气,“不,我是最爱你的哥哥,我帮你打发了。”
梁叙神色不明,注视了他良久,转身上楼之际,骂了句,“死瘸子。”
梁杉一个人坐了好久,扶着沙发缓慢的站起来,那根拐杖被踢的老远,不那本来就是个摆设,耍人玩的,他走路姿势能看出不对来,刘周沫在宅门口等着,把车钥匙递给他,“您真的要自己开车?”
梁杉好笑,“你这表情好像真的怕我会去撞死她,放心吧,我去墓地一趟。”
他觉着他弟弟的提议不错,买块墓地当作纪念。
他曾经的爱情哦。
梁叙不怕梁杉那疯子的威胁。
起初,他觉得宋词很好,接近之后发现她比自己想象中更加的好,内心的自卑感越来越深。
梁叙闭上眼,脑海中是他两年的画面,他嚣张霸道,他的青春是最艳丽的血红,脏的很。
这个暑假,梁杉没工作,整天待在家里头,在他耳边念叨着,他配不上傻白甜。
梁叙听得耳朵都生茧了,一次早餐上,梁杉旧话重提,没完没了的说傻白甜,刀叉被梁叙丢在桌上,他咬牙道:“她不叫傻白甜,她叫宋词。”
梁杉嗤笑,“俗!”
梁叙不想理这个疯子,吃了几片干面包就上楼看书了。
梁杉比他大五岁,他的腿是被车撞的,当时必须得截肢,神经病的世界毫无道理可讲,他每天都跟在梁叙身后,就连上厕所都不放过。
梁叙想,他一个残疾人动作还挺灵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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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身边的位置空了下来,没人敢坐去,一有人过去,书和本子就被梁叙从二楼给丢下去,连个草稿纸都不给剩。
梁叙消息灵通,全是陈森给他传的。
高三每天的最后一节课是自习,梁叙夹着本书就跑到文四去了,宋词不怎么搭理他,气的不轻,从小话痨变成了小高冷,笑都不笑一下。
梁叙本身不是个话多的,想找她聊天,话题都生硬,“学文还适不适应?不会做的题我可以教你的。”
宋词气鼓鼓的嘟着嘴巴,她想起来梁叙那几天的冷淡,就不舒服,不太想理他,可她心又软,看他自说自话很尴尬,中和之后,宋词不张嘴,用写纸条的方式答。
“很适应,不用教。”
梁叙慢慢的把手伸过去,覆上她的手背,“给你买了棒棒糖,橙子味的。”
“不用。”
桦树林里发的事,宋词谁都没有说,自己猜了一个暑假,翻来覆去的想他的心思,哪成想开学的一盆凉水给她浇的凉透。
暗恋是件很辛酸的事。
宋词还家哭过一顿,觉得自作多情以为梁叙是喜欢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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