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林开瞥了一眼常莎莎,笑道:“可以,请便。” 可不是林开重女轻男,是因为常莎莎比较有礼貌,不像王庆龙那样,拽的如同大爷一样。 常莎莎闻言,大喜过望,只见她迫不及待的从野鸡上撕下来了一只鸡腿,樱桃小嘴品尝了一口。 当时常莎莎就瞪大了眼睛,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因为她发现,这只野鸡,实在是太美味了! 比她吃过的任何一只鸡都要好吃。 这只鸡,被烤的外焦里嫩,只是吃了这么一口,常莎莎已经爱上了这种味道。 这一只野鸡,可以说是纯天然的。 首先,这是一只真正的野鸡,可不是人工饲养的那种野鸡。 其次,这是真正的烤鸡,是林开用火烤出来的。 并且,这只鸡中没有添加那么多的调料,只是林开随身携带的几种简单调料罢了。 保存了这只鸡最天然的味道。 两个人只是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把这只野鸡给消灭了。 看的别人是口水直流。 而王庆龙更是咬牙切齿的看着林开。 好你个林开,给常莎莎吃,都不给我吃是吧? 这一路上,还长着呢! 你给我等着! 而常莎莎看着自己面前的一堆骨头,打了一个饱嗝。 她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又看向林开,脸上居然出现了一抹红晕。 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第一次当着外人的面,吃的这么没有吃相,根本不像是常家大小姐。 “谢谢你啊!”常莎莎笑道。 林开笑着回答道:“不用谢。” “等回到京城之后,我请你到我家吃饭。”常莎莎笑道。 “好的,谢谢。”林开礼貌的回答道。 听到常莎莎要请林开吃饭之后,周围的几个纨绔,都瞪大了眼睛看向林开。 这常莎莎,可是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他们这一次之所以跟着常莎莎出来,并不是为了玩儿,而是为了能在常莎莎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这下倒好,常莎莎直接要请那个穿了一身地摊货的人到家吃饭! 当时,那群纨绔大少的眼睛都红了,看向林开的眼神,恨不得能吃人!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