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掌门人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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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宛央想了下问:“李佳月,这名字我听着耳熟,我是不是认识?”

    余煊笑着说:“你不记得了吗?李佳月以前来过我们寨子好多次,她当时想拜伏城门下学东西,可是你师父说已经有了徒弟,所以拒绝了她。”

    林宛央:“啊……我好像是有点印象。”

    对方是个很漂亮的小姐姐。

    “当是你七岁,李佳月十二岁,刚好有次她回去的路上,碰到你,然后把你从小路上推了下来,幸好摔在了水沟里有缓冲,我母亲路过救了你。”余煊语气有些无奈。

    当时伏城还很生气,拿着剑就去找人算账,那边也是惨烈,然后李佳月就没有来过了。

    林宛央“这样啊,我师父告诉我,是我自己皮的很,掉下去的。”

    谢文颖抓住了重点:“看样子你以前很皮?”

    林宛央想了下说:“我觉得也还好吧。”

    余煊笑了起来:“还不皮?咱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小孩被谁救了一命,是是要认对方作干亲的。阿央她有三个干爹,一个干妈。她有一次差点被摔到、还有次差点被河水冲走,另外两次意外,被蛇咬还是怎么的,我不记得了。”

    谢文颖、姚暮:“……”

    掌门人你居然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很大的能耐了。

    余煊的母亲是巫蛊的传承人,算是在附近苗寨很有名的,她是林宛央的干妈。

    所以余煊和林宛央两个人才关系格外好。

    巫蛊之术是不外传的,余煊和林宛央小时后天天玩在一起,所以偷偷教了她一些。

    林宛央作为回报,也教了学到的道术给人,两个人那时候都才不到十岁,本着分享的原则,交流的非常愉快。

    后来大人们知道……已经晚了。

    怎么办,那也就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得。

    余煊母亲安慰自己,林宛央好歹是干女儿,不算是外传。

    对方不会拿着蛊术害人,也不算破了祖宗规矩。

    林宛央的双生蛊,就是那时候养的,十年下来也就成功了几对。

    伏城当时知道了也很意外,毕竟他对巫蛊有兴趣很久了,可惜山寨里的巫女以不外传为由,一直坚定的拒绝和他探讨。

    他没缘分,没想到徒弟学到了。

    伏城倒是没问林宛央学了什么,偷师这种事他不会做,只是嘱咐林宛央不学白不学,上点心。

    余煊想到了这茬,看向林宛央脖子上挂着的银锁,开口问:“你的锁,响过了没有?”

    林宛央伸手摸了摸,摇头。

    姚暮看着银锁,他第一次见到林宛央的时候,对方就戴在脖子上。

    平时也都没有取下来。

    这银锁是鼓起来的的,也就是说中空的,难道是里面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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