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八十三章 营商环境-《盛世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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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八十三章 营商环境
听着法律专家与律师讲完,陈功便是问向公检法的同志,公检法的同志就说的比较含糊了,其中有一位副检察长,说道:“我觉得这个事情要辩证地看,虽然说骑自行车的的人有防卫过当之嫌,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此案的社会影响,如果把骑自行车的人给定罪了,会不会引起舆论反弹啊?”
副检察长的话听起来很有弹性,陈功听到后便是点了点头,副检察长一看,心里面就是比较得意,高兴的很。
等到大家都发表完意见之后,陈功就说出了自己的意见:“大家都讲的很好,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从法律上社会上都作了分析,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当然要遵守,几位专家同志都认为是防卫过当,什么是防卫过当,我想这个事情只能等到事后才能看出来,但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当事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不能意识到自己是防卫过当?我们知道,要想追究一个人的罪行,必须要主观上的罪过,如果他在犯罪的时候,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是在犯罪,那么我们将如何认定一个人在犯罪呢?骑自行车的这个人在受到越野车上的人的殴打下,人的本能就是反击,而反击的力度,不能用事后的观点去看待,而要按照当时的情境来看,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苛求他考虑到防卫过当,还是防卫不过当,难道说我们在面临别人的威胁和伤害,必须要选择隐忍吗?在隐忍不了的时候,还需要控制自己反击的力度,当一个所谓的理性人吗?很难有人能做到这种情况,人人都有失去情绪控制的时候,如果因为别人的威胁和殴打导致情绪失控,就不能过于苛责当事人。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弘扬正气了,如果让好人一直隐忍,坏人大行其道,那整个社会怎么能和谐相处啊?我觉得骑自行车的人无罪,他不应当受到任何追究,我们要弘扬正气,要扫黑除恶,希望你们搞法律的同志再论证一下这个事情,看一看应当如何处理。”
陈功一这样讲,大家立刻相互看了看,法律专听了他的话后,便是说道:“陈书记的这个观点很好,让我们拓宽了思路,法律绝对不能是机械的教条,而要适应社会中千姿百态的生活,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界限就是有一定的模糊性,如何进行严格的区分本来就是一个难题,而具体这个案子,骑自行车的人面对的威胁很大,有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他反击的力度是合适的,所以我认为可以直接认定他为正当防卫,无罪。”
法律砖家一这样讲了,大家都附和起来了,开过会以后,省公安厅就发布了公告,认定骑自行车的人无罪,属于正当防卫,这个结果一公布,立刻引起了重大反响,大家都感到憋在胸口的一股气很畅快地吐了出来,这些年,一直是坏人大行其道,而好人却是难做,老人跌倒了不敢扶,怕被讹一把,坏人在公共场所行凶,没有人敢上前行侠仗义,怕是出手太重,最后反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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