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 200万,买了-《变身咸鱼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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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遇见你》火了以后,之前找李安安买歌的人又回来了。

    这一次,李安安总算是知道这位四五十岁气场像那英一样的大妈叫什么了。

    名字叫:唐蓉君,1968年出生,华语流行女歌手,而且还是什么音乐风云榜的副主席。

    总之,名头一大堆。

    对方表示,200万三年,买了。不过……在这三年之内,李安安不能再把这首歌卖给其他人使用。

    为什么这些人又想买了呢。

    原因不得而知,不过,估计是发生了什么,才让她们改变了主意了吧。

    说实话,前几天当对方联系自己的时候,李安安也是稍稍地去恶补了一下关于音乐版权的买卖。毕竟,她可不能被人给坑了。然后才发现,200万只能用三年,也就只有她能想得出来。

    难怪那天人家那么气愤呢。

    敢情200万只能用三年,就相当于去饭店吃饭,只点了几个十几块的家常小炒,然后就要收人家几千块钱一样。

    不过虽然是这样!虽然明知道自己价开高了,李安安依然不会减少自己的歌曲出售标价。为什么,因为她的这些歌,都是自己那个世界的SSS级歌曲。这就跟玩游戏抽卡一样,你拿金币抽的卡,能跟充钱抽的卡一样么?不存在的!而且,你要不充钱的话,你能变强么?

    最后,唐蓉君用两百万把《白天不懂夜的黑》买去了。

    签合同。

    转账收钱。

    两百万进入了李安安的口袋里。

    唐蓉君的助理以及律师无语地问唐蓉君,“君姐,你是不是脑子抽了,两百万,只为了买一首只能唱三年的歌?”

    没想到,唐蓉君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其实两百万对我个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如果是为了赚钱去买一首歌回来唱,我自己肯定也是舍不得的,不过这首《白天不懂夜的黑》我越唱就感觉越是喜欢,你们就当做是我有钱任性吧。而且接下来这三年,我们不是打算在世界范围内开至少十二场巡回演唱会么,这么算的话,这两百万还是花的值的。”

    唐蓉君的助理以及律师却都在心里想着,“值是值,但是这也是市面价的两倍了啊。”

    是的!

    现在外面一首歌的使用版权,而且还是很有名的歌,也就一年五万吧。现在他们君姐买回来的价钱是一首差不多要十万。

    不过算了!就如同他们君姐所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就当做是有钱,任性吧。

    ……

    这背后有什么内幕。

    李安安自然不知道。

    李安安拿着合约,一边走,一边还在问沈傲晴,“沈傲晴,你说他们会不会坑了我?200万居然给得这么豪爽?唉,早知道我也请个律师来看看这份合约有没有问题。”

    沈傲晴一脸无话可说。

    你他妈在签之前,都看了这份合约不下一百次了。而且五次拿起笔,五次放下,直到第六次,才肯写上你的名字。我估计,这世界上就没有人可以坑得了你。

    ……

    不过要说人家坑了她,还真有。

    但这对于李安安来说,也是一种双赢的方式吧。

    是的!

    因为第二天。

    200万一首歌卖出去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

    顿时!

    音乐界震惊了!

    网文界也震惊了!

    ……

    龙崆论坛。

    “之前那个说要直播吃屎的呢?”

    “200万一首歌,而且只能用三年——真的卖出去了,我去,要不要这么叼!”

    “少帝就是少帝,这好像无论在哪里都能混得开。”

    “原来是唐蓉君,说实话我挺喜欢听她的歌的。”

    “其实你们发现没有,现在的歌,大多都不好听,要说好听的歌,还是要说80年代、90年代的时候。”

    “楼上以偏概全了,其实80年代、90年代也是这么过来的。只不过,80年代、90年代的那些不好听的歌,都消失了。”

    “我不认同楼上的说法,现在的歌,很多都是无病呻吟,或者说根本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但是80、90年代的歌,歌词都写的很能打动人。”

    “赞同楼上!”

    “楼上+10001”

    ……

    音乐界。

    “唐蓉君疯了吧。”

    “我听说她前两个月花了一百万,让人给她创作了三首歌。”

    “然后呢?”

    “然后……你也懂的,现在连浪花都掀不起一点,就知道那一百万又打水漂了。”

    “但是就算是这样,也不能这么冲动吧?两百万买一首没什么名气的人创作的歌?”

    “搞不好,她以为自己能凭一首歌就重回歌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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