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启程-《超级英雄的御用队医[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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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林兰带着朗姆洛向上跃的时候,一块大石头从头顶上方滑落而下,为避免朗姆洛受到伤害,林兰改变了方向的同时内息乱了一丝。就这一丝,差点连着自己也栽了下去,因为她已经连续带了十几个人,体力略呈支拙。她一只手提着朗姆洛的腰,一手扣住岩壁的凸起,手肘在急速下降的时候划伤了很大一片。

    “为什么这么拼命?”朗姆洛问她,“这件事跟你没什么关系,我是说,就算你什么也不做,病毒也伤害不了你,当然还有队长。”

    “那么你呢,为什么要接下可能回不去的任务?”林兰不答反问,“想赚十万美金?”

    “因为我是军人,我就得这么做。”他应后,想了想道,“十万美金是什么?”

    “你们回去后,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十万的补贴吗,好像不到十万?”

    “谁告诉你的?”

    “唐恩。”

    朗姆洛低头想了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上面说我的补贴是六万美金,扣除税收恐怕只有五万不到。”林兰捂着嘴,有些抱歉的看着他:“我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情,你,你就当没听到怎么样?”

    “不行,我得要求涨工资。”朗姆洛站了起来,对着不远处喊,“唐恩,嘿,唐恩,问你一件事,很重要,唐恩,你在什么地方回答我?”

    “不不不,别啊!”林兰没能阻止朗姆洛找唐恩确定工资这事,原来每个人的待遇是根据不同的等级划分的,并不是一样多。

    真是罪过……

    然而林兰现在并不知道,朗姆洛对她所表现出的每一个举动,每一个问候,都带着算计。

    “嗨,洛兰,这些树枝够生火到天亮了吧?”弗兰克姆脱掉外衣,用制服抱回来一大捆枯木枝愉快的汇报工作,“我还找到一朵漂亮的花,送给你。”他的高兴来源于新发现,不是这朵用来讨姑娘喜欢的小野花,而是当其他人都被蚊虫叮咬得骂脏话时,只有自己毫发无伤,“你应该知道这是什么花吧?”

    “弗兰克姆,你在干什么,在追求洛兰吗?”也不知是谁在黑漆漆的草丛里吼了一声,“你完蛋了,我要告诉队长!”

    “什么,弗兰克姆你这狗zha种,洛兰是大家的!”

    “我看你也要完蛋,艾伯,洛兰是队长的。”

    整个草丛虽看不见人,却不断传来男人的调侃,气氛热闹至极。

    史蒂夫又怎会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他只是浅笑不语。

    倒是惹得罗德发起了飙:“罗伯特、艾伯、唐恩,回去后小心我给你们纪律处分!”和托尼多年的知己伙伴使得上校对他身边的人都很友好,他开始慢慢将林兰当成自己的妹妹对待,虽然罗德并没这么想,潜意识里却不希望看到别人调戏她。

    “别介意,他们只是太无聊,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如果不给自己找点乐子,会很苦闷。”弗兰克姆将手里的花儿递了上去,“它跟你的蛇皮‘手镯’很配。”

    “我不会介意,跟你们在一起还挺放松的。”林兰欣然接过了这朵不算特殊,却也很别致的小花,“起码你们不怕我。”

    “怎么,难道还有人把你当成怪物吗?如果是,那他一定脑子有问题。”

    正因他们见多识广,有过数不清的冒险经历,才能这么快的接受一名超能人的存在。他们不但没有对自己的能力斜目而视,反而在大多数时将她当成他们中的一员,互相扶持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她突然有点想哥哥了。

    那个让人操碎心的家伙,肯定在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她吧,希望他能冲破这道屏障,这样就能帮助团队恢复通讯了。

    身后的河流传来细如蚊声的异样水声,林兰警觉地怔了一怔,回头看去。

    “怎么了……ouch!”  一根木棍朝着弗兰克姆的后脑勺砸了过来,力道微重,倒不怎么疼:“搞什么!”

    “我要把你送花给别的女人的事告诉艾莉。”罗伯特放下一堆干树枝说,“猜猜她会怎么想,噢,这该死的弗兰克姆竟然是个花心萝卜,他在半个月前才邀请我和他一起去看演唱会呢。”他学着女人的样子娇柔的扭了扭屁股。

    “罗伯特,你这混蛋,别让我逮到你!”弗兰克姆说完便追了上去,草丛顿时乱作一团。

    林兰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不是深入接触这些人,她还以为所有军人都像史蒂夫那样严谨认真,不苟言笑。看来他们的日常生活,也是乐趣横生,就像弗兰克姆说的,如果他们不自娱自乐,很容易抑郁的。

    她起身走到河边,仔细观察着水面的动静,没有任何发现让她稍微松了一口气。

    “林林,木头已经差不多了。”史蒂夫走上前,轻轻抱住她的腰,“你真受欢迎。”他说。

    虽然男人们好像都对这位女士很有兴趣的样子,实际上,那只是他们表达对朋友,或者说战友的关注的一种方式。老美不喜欢拐弯抹角,喜欢和什么人在一起,他会立刻表达出这份情绪,不喜欢你,他也同样毫不掩饰。

    “吃醋了?”林兰被他的热量感染周身,很快忘记刚才的疑虑。

    “你希望我吃醋?”

    “我想看你吃醋的样子,反正没见过。”林兰踮起脚尖咬了咬他的下唇,“如果这次不是为了任务,我真想和你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这里真的太美了。”而他们只能赶路,根本无暇顾及任何景色。

    “等任务结束,我们再来一次就行了。”

    “可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华盛顿的那所小居室,因为里面都是你的味道。”

    史蒂夫低头吻了吻林兰的鼻尖,说:“那我就买下它。”

    林兰不禁笑道:“你有那么多钱吗?”要知道,那所房子坐落于华盛顿交通发达但又相对安静的地方,周围的绿化环境很舒适,光是租金也让很多打工族退避三舍,更别说买下来。

    “你以为美国队长很穷?”他只是没什么需求,并且,史蒂夫以前还会把每个月百分之八十的养老金拿去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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