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王斌书这一趟生意做下来直接赚了5个金克里,折合他老家的货币那可不少啊,金索利斯在古玩市场上是非常值钱的,特别是越古老的越值钱。 不过至于具体多值钱那他也不知道,因为他截止到目前为止还回不去,回不了自己的家乡。 这并不是说他永远都回不去了,只是在目前,他肯定是没法回去的。 一份烤肉其实是绝对要不了少年说的这么多钱的,眼前的这位少年明显是在把王斌书当肥羊宰。 但王斌书对于这边的物价并不了解,因此并没有觉得这个价格是在宰他。 不过王斌书不知道,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不知道,正当王斌书从怀里搜出一枚金索利斯准备付钱的时候,眼前少年的脑袋突然被两根伸出来的手指狠狠地敲了一下。 “嗷!”少年吃痛一声,一把捂住了脑袋。 “小混蛋,别的不学,学人家宰客??” 听到这句话,已经掏出钱正准备放到少年手上的王斌书也停住了自己的动作。他将拿着钱的手缩了回去,并将那枚金索利斯放回了口袋。 “不好意思啊,客人!”一位长得和少年有七八分相似的女性满脸歉意的对着王斌书陪笑道。 她长得很漂亮,就和自己的弟弟一样漂亮,就是身材差了点。在默默打量了对方一番之后,王斌书便不再关注。 不如精灵,完全不如,绝对不如。百分之一百,不百分之一千的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