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作为回报,他们还会让汪苏泷再一次上他们的这个能力, 但是却被汪苏泷果断的拒绝了,为什么? 因为按照他写歌的市场价来说, 他写一手赚到的钱起码要上五次综艺甚至更多次才能够赚得回来。 还有一个周董的例子。 他曾经去参加过一个某音综节目! 有周董恰好在这个节目上唱了一首自己的青花瓷。 然后节目组就把周董唱的这个青花瓷的版权给拿走了。 最后节目组按照合同规定 把周董在节目上唱的这段青花瓷 剪辑出来,放到网上取了个名字,叫做青花瓷周董节目现场版… 据说单靠这个,这个节目组赚的盆满钵满。 而周董却一分钱收益都拿不到。 这个事情是不是听起来特别的离谱, 但是这个在娱乐圈便是很常规的操作! 而且仅仅只是整个娱乐圈当中最小儿科的东西。 … 还好秦风现在穿越到了这个平行世界。 是一个特别注重艺人版权的世界。 不需要担心周董被坑的经验。 更为重要的是这个节目也是秦风签约的经济公司和湘城电视台一起合作创办的。 所以这首《有何不可》的版权还是能够被轻松牢牢的拿到自己手里的。 毕竟让作曲人来参加这个节目,结果作曲人写出来的歌。 版权却不在自己手里! 那请问以后还有哪位作曲人敢来参加这个节目? 而且这也是提前说好了的东西,所以秦风一点也不用担心! 但是除了版权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东西, 比如说这首歌的收益究竟应该怎么分配? 很显然眼下这首《有何不可》 虽然版权是在秦风的手里。 但是却也是需要其他方的一起合作! 就比如说姚兴儿拿去演唱,起码得给她一点分成吧? 然后这首歌也是在这个节目上唱的,节目组负责推广宣传,也是需要参与这首歌的收益分成的! 还有秦风的经纪公司自然也是要参与分成的。 所以哪怕是歌已经写好了, 也并不代表着这首歌就可以立马发表了,首先要确定好利益分配! 对此,姚兴儿这里也没有任何意义,毕竟参加《唱跳女生》这个节目组的其他歌手和作曲人基本上也都是这个样子。 可是当半个小时以后,姚兴儿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份合同,她整个人却是直接愣住了。 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面前的清风,然后支支吾吾的询问到“秦风老师,我们的这个合同是不是弄错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