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埃迪·布洛克选择垂死挣扎:“······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话音刚落, 埃迪就突然抱头痛苦的哀嚎,同时脸部也不断的在人和怪物间切换,剧痛让他狂躁不已, 双拳不住的砸向沙发。 怕自家沙发被他砸坏喽, 再想到埃迪·布洛克是个没什么钱的穷记者,小维迪斯就通过磁力控制了他, 让他没法儿在动。 不仅埃迪没法儿动,连他体内寄生的毒液也没法儿动, 甚至脱离宿主的身体都做不到。毒液知道这个小孩挺厉害, 但他不知道这么厉害, 抬抬手就让他永远禁锢在宿主的身体里, 无法再抛弃旧宿主找下一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同生共死。 蝙蝠侠并不是为了杀死埃迪或者共生体,所以他准备的超声波赫兹并不特别高, 更没有持续太久, 随着超声波攻击停止,小维迪斯也放下了她的小肉手。 埃迪浑身是汗, 里面的棉质T恤全都湿透了, 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持续的剧痛让他全身发软, 摆脱禁锢后缓缓的从沙发上滑落,劫后余生般的趴跪在地上喘气······ “还要继续吗?” “不——”埃迪尔康手声嘶力竭的阻止, 毫不犹豫的出卖毒液,“我说我说,是有那么一只在我身体里, 但我敢保证哥谭的事不是他干的!” “他一直待在我身体里, 每天和我形影不离, 旧金山和哥谭离的那么远,就算我睡着了他私自跑出去作案,也没办法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往返两地。” 这个理由还是挺可信的,哥谭和旧金山相距近五千公里,贯穿美国东西部,航班需要六个小时,一来一回就是12个小时,这还不算上飞机需要提前一到两个小时安检的耗费,这一折腾大半天时间都没了。 埃迪·布洛克来之前蝙蝠侠就查过案发前后这段时间他的行程,虽然全国到处跑,但没有作案时间。因此,他比较偏向并非这只共生体作案。 但,也并未完全打消怀疑。 “其他共生体的下落。” “真的不知道!卡尔顿·德雷克带回来的共生体都在人体实验中接连死亡,事实上共生体还是挺挑人的,毒液完全是因为幸运遇到了我,中途逃出来才得以存活。”埃迪刚说完,他背上就莫名冒出了一只黑色的触手长须,对着他的脸就是狠狠一巴掌。 被打也没什么用,埃迪原本就打不过任何人,更别提强大的毒液,所以只能揉着脸继续说,“不过共生体的领袖暴、乱一到地球就逃了出去,期间换了无数任宿主,虽然暴、乱最后被我和毒液杀死,但在那之前,不清楚他有没有留下后代。” 蝙蝠侠:“······” 蝙蝠侠想骂娘了。 共生体这个种族在地球是新物种,没有什么资料可以查,但是在氪星人的资料库中,应有尽有。因为繁衍很方便,共生体本身有没有性格,完全随宿主的性格而变化,被他们吃空了一个又一个星球,所以遇到卡尔顿·德雷克这种傻缺,立刻就攀上了。 如果暴、乱真的留下了后代,那就麻烦了,因为这个种族可以说是靠分裂繁衍的。只要分出一小部分组织,并且成功找到第一任宿主,就算是降生成功了。鬼知道他生了几个孩子······ “那么,也有可能是你身上的那只留下的后代。”蝙蝠侠合理推测。 埃迪·布洛克:“······” 第(1/3)页